在线人数
1515
Tax100会员
3346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重庆
›
关于根治欠薪,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915
|
回复:
0
关于根治欠薪,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复制链接]
重庆政策君
重庆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5206
5124
主题
5154
帖子
5206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5206, 距离下一级还需 8368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5206, 距离下一级还需 83682 积分
积分
5206
发消息
2020-12-29 2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关于根治欠薪,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197435&idx=2&sn=457ff1a650d0aee6d2067e6ffa725e3e&chksm=85e714b8b2909daedbcea77567dc582bcd0426886fa6638a9f251afb0e4296535c09e65ce63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9
二维码:
-
年底啦
辛辛苦苦工作一年
拿着工资返乡过年
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别担心
关于
根治欠薪
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农民工朋友们快快看过来!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来啦
近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
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
,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
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
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通知》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
“两清零”
,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
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
,其他欠薪案件在
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
……
点击了解更多→
被拖欠工资了?来这个平台反映!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4日正式开通
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全面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
平台开通后,农民工通过关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rsbzwwx),在
“人社服务”
栏目中选择
“根治欠薪”
,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不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平台收到欠薪问题线索后,将自动流转至欠薪地人社部门进行核实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平台,对欠薪线索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
点击了解更多→
延伸阅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章 工资清偿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第十七条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希望大家都能带着满满的收获
开心地回家过年
来源:重庆人社
编辑:重庆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贵州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