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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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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0: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南税务
标题: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耕地占用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M1OTMxNw==&mid=2651934536&idx=1&sn=32381b0b845000667c05240f457fb5ab&chksm=809ab172b7ed38647d1ee6fae0ec43d459150b235c1132593c3a22055169d674f3286db7c60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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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相关操作还不是很清楚?不用着急,福利来啦!从今天开始,税小皖会陆续给大家带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大家可以一起来学习哦!今天带来的是耕地占用税操作指引。



一、功能路径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申报提示:耕地占用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因此需要先采集耕地占用税的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通过【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录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录入并保存成功后,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耕地占用税。


二、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税源报告页面。




(2)先填写主表【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标志选择【未申报】,点击【新增税源】。

(3)录入税源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是自动带出来的,无需填写。

耕地占用税信息要据实填写,所有带“*”号项目为必填项。税款所属期和收到书面通知日期(或收到批准改变原占地用途日期)一致。

在税款信息栏点击【+】号,然后增行输入信息。若存在税收减免优惠,可根据占地用途在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中选择相对应的政策。输入减免面积,系统根据已配置减免幅度的减免政策,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且“减免税额”不可修改。




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核实表单信息无误,点击【确定】。【确定】后,系统会有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后点击【确定】。

(4)查询、更正、作废税源信息。
税源信息采集完后且未申报,新增税源采集成功,可以点击【查询税源信息】,下面的耕地信息栏中会提取到未申报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如若税源信息有误时,点击【更正】,会进入到【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修改】界面;如若重新采集,可以点击后面的【作废】,重新采集税源。


(5)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6)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综合纳税申报】,选择需申报的税款属期起止时间,【本期是否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栏的【是否】是根据纳税人类型进行判断。勾选【耕地占用税】一栏,点击左上角“下一步”,进入合并纳税申报页面。


(7)进入申报表,系统自动获取前期采集的税源信息。

(8)在主附表里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可查看在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减免税明细信息。

(9)在主表中,点击【申报】,提示“保存成功,请点击下方【确定】按钮,跳转到缴款界面”

(10)跳转到税费缴纳界面,勾选需要缴纳的信息,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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