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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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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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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00: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文昌税务
标题: 综合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U1MjM2OA==&mid=2247486507&idx=3&sn=399efe83e9add36f29d5705d1da18318&chksm=e97bd774de0c5e6230ce588778288059f890195ad8aff70028d58f2fc52d4c466e84b8e6f8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5
二维码: -



功能概述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并优化,实现“一表申报”, 促使财行税纳税申报更加规范、便捷、智能,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将税源信息采集从申报信息中分离出来并前置。纳税人在进行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需先维护税源管理信息。根据每个税种实际情况,纳税人可在申报期前填写税源信息表,也可在申报期填写。税源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确认后申报
综合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1)功能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合并纳税申报界面,选择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如图所示:


前置条件:纳税人进行财产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土地增值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之前,需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2)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若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新增的,可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采集界面,填写必录项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新增成功,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如图所示:






(3)点击【新增采集】按钮, “新增申报类型选择” 选择: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预征),点击【新增采集】,若存在有效的按期申报税费种认定信息,进入新增采集信息界面,税源信息系统会自动获取带出,点击采集即可。如图所示:






(4)点击“采集”后,跳转至填写界面,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再确认提交,即可完成采集,如图所示:




(2.2)当采集状态为“已采集未导入”的情况下,可对税源进行查看、修改或者作废操作。如图所示:

(2.3)当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的情况下,只能对税源信息进行查看、作废导入操作。如图所示:

(2.4)当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且申报状态为“已申报”的情况下,不能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操作,只能查看。如图所示:


(3)当税源采集状态变成“已采集已导入”的情况下,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列表】选择税款属期,勾选申报的土地增值税,若同属期存在多个税源信息,在申报表信息中勾选要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如下图所示:


(4)提交之后,页面上会带出的已勾选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进入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勾选已采集可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认申报提交后,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会打上红色标志。如下图所示:


(5)最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确认申报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后,再进行提交【全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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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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