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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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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20: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2020年12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0981155&idx=1&sn=a49a311261951b2a1432a4417905c9d0&chksm=f76aff51c01d7647b8e8faa99cd4bbbebfaad87c0030761a554c3e118dfe4f57c56dc1cb08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1
二维码: -


1、我单位使用证书登录,提示“系统异常,请与管理员联系!”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参照以下步骤检查处理:
第一步:检查“Internet属性”中的设置
(1)清除缓存
打开浏览器—“Internet属性”,如下图所示:

点击“浏览历史记录”项下的“删除”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删除”按钮。
(2)添加信息站点
打开浏览器—“Internet属性”—“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如下图所示:

检查是否已将电子税务局域名地址添加到受信任站点,如未添加,请复制电子税务局域名地址,点击“添加”按钮完成添加。
(3)请以系统管理员身份运行
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兼容模式,并以系统管理员身份运行。
第二步:检查“配置检测”项
打开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证书登录”,查看“配置检测”,检测结果面均应为“通过”。

配置检测有未通项的,请按照说明下载安装相关控件。

2、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尚未处理完成时,能否再次提交?
当您已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尚未完成处理时,是不允许再次提交的,进入该模块时系统将弹出以下提示:

请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3、我单位为新办纳税人,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打开税务登记表,表上只显示纳税人识别号,其他信息未显示也无法操作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一步:在打开的“新办纳税人工商信息确认表”页面上,点击鼠标右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出现的菜单里选择“属性”,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复制属性里显示的“地址”内容,然后在当前的浏览器页面点击上方的“新建选项卡”(或新建标签页打开新的标签页)。
第四步:点击IE浏览器工具设置“兼容性视图设置”,如下图所示:

添加http://dzqz.shandong.chinatax.gov.cn网址,如下图所示:

关闭该对话框,即可看到页面自动刷新后出现的内容。然后关闭这个新打开的标签页,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新办纳税人套餐菜单即可进行操作。

4、我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税务师税务所行政登记变更”模块,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姓名”时,“变更后登记新内容”为灰色无法填写怎么办?
如您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姓名”项时,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模块,“变更后登记新内容”项不能直接填写,如下图所示:

请您按以下办法操作:
第一步:请您在“变更项目名称”中选择“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姓名”。
第二步:打开左侧菜单“(合伙人或股东、法人、其他人员)信息变更”,如下图所示:

进行增加、修改或删除操作,完成修改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变更信息提交税务机关受理,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看受理进度,如下图所示:

5、申报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提示“当前属期申报期限为【2020-01-15】当期已过申报期限,如还未申报该报表,请前往办税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如已申报该报表,请忽略该提示信息。”,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请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如该税费种纳税期限为按年申报,申报期限是“期满之日起15内”,即2020年1月15日前应完成申报。如您未在此时间内完成申报的,可先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模块下查看,在逾期申报模块下也查询不到逾期未申报信息的,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以下两种情况您可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是征管系统已生成逾期未申报信息的,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模块进行逾期申报;
二是调整了税费种认定信息,当前时间仍在申报期内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下进行申报。

6、我单位通过社保费扣缴客户端完成了申报及缴费,能否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明?如果可以应如何操作?
企业类缴费人已成功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后,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及打印“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明”。
操作说明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费缴纳”模块,如下图所示:

(2)点击左侧菜单“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打印”,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设置为“首次开具”和“补打”两个选项,系统默认为首次开具,可按实际情况选择。
类型“首次开具”是指未通过社保费扣缴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或到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开具的情形,如您已通过某一种渠道开具了税收完税证明,则请将类型选择为“补打”。
(3)首次开具操作。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设置为“首次开具”的,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注意此项一定要与养老或医疗保险缴纳属期保持一致,如本次缴纳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则请参照下图所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项:

其他项请按实际信息填写或选择,选项设置完毕,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要打印的信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即可。
(4)补打操作。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设置为“补打”的,请输入您已开具日期的起、止时间,也可输入票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如下图所示: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需打印项,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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