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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提示|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印花税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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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 0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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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滁州税务
标题:
税局提示|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印花税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jg0NTgwMQ==&mid=2247489836&idx=3&sn=c4f412f78bf9506b3569e35dd508f597&chksm=e9b8412adecfc83c8f2324709ea60910d948a7956468f326ab419209522d3b1149f3f002ff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02
二维码:
-
一、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1. 概述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与原申报方式相比,印花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因此需先采集印花税的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
2.路径功能
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 税源信息报告 → 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3.操作步骤
(1)点击进入。
(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系统自动带出,无须填写,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起选择每个月1号,系统自动带出的税款所属期止为所选择月的最后一天,税款所属期起选择非每个月1号,系统自动带出的税款所属期止和税款所属期起日期相同)。
(3)点击【新增】可以增加印花税税源信息。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其中按期申报的税目是系统根据税种认定信息自动带出的数据和白色部分不可修改。填写好后点击保存即可。
(4)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已采集过的印花税税源信息。
点击【查看】可以查看税源信息的具体内容;点击【作废】可以作废该条税源信息点击【修改】既可以查看税源信息的具体内容也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修改】后,自动保存。
二、印花税申报
1.前置条件
纳税人已进行设立登记,按期申报或按次的税费种认定,需要先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再进行印花税申报。
2. 路径功能
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 综合申报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3.操作步骤
(1)点击进入。
(2)择税款属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只有当前所属期为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以选择),选中【申报表信息】列中印花税所在行,后点击下一步。
(3)查看申报表中各项数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可以返回【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修改错误信息完成后,再进行申报。
(4)在左上方下拉选项中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可以查看具体的减免税信息,如有错误,可以返回【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修改错误信息完成后,再进行申报。
(5)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完成印花税纳税申报及税费缴纳。
4.注意事项
1、综合纳税申报完毕后,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进行更正,但是需在【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修改已申报的税源,再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完成更正。
2、综合纳税申报完毕后,可通过【申报作废】(税收)模块进行作废。但是只可对申报期限内的申报信息进行作废,逾期将不可操作。同时已扣款成功和已扣款锁定的申报表无法在平台作废,请您联系办税服务厅处理。
来源:滁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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