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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了,我不进行确认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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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11: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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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已经正式开始!

有人问:“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了,我不确认会有影响吗?”

下面就来告诉你:


政策规定,未确认的将在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具体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APP端与网页端的相关设置来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11日发布的《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七大重要提醒》对于问题“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的答复如下:

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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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发表于 2020-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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