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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你我!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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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1-26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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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关系你我!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新鲜出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192891&idx=1&sn=f26b7211b27aba2daba15ae172d9b932&chksm=85e706f8b2908feec9f343030a37f1684818f96c0bb795885c992de0f7faead20a41ade3e04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25
二维码:
-
权威发布!
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
缴费基数新鲜出炉!
如何调整?一起来看看——
你关心的问题1:
关于2020年度三险缴费基数
我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9819元/年(5819元/月)
。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7455元
,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
3282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7455元
、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
3282元
。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7455元
,下限为
3491元
。
你关心的问题2: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基数问题
对符合渝人社发〔2013〕66号、渝人社发〔2013〕151号、渝人社发〔2013〕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需在2020年内补缴1993年3月至2019年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补缴办法及标准计算。
其中:
? ? (一)在计算应补缴历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3272元(6106元/月)
。
? ? (二)对
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9年4月30日及其以前年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
20%
;
2019年5月1日以后
的按照
16%
执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使用补缴年度对应的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对
以个人身份补缴2019年及其以前年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比例均为
20%
。
小提示!
以上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02312333进行咨询!
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可查看《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
来源:重庆人社
编辑: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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