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69
  • Tax100会员 27970
查看: 598|回复: 0

国税函[2004]12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龙岩卷烟厂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294

主题

352

帖子

560

积分

三级税友

Rank: 4

积分
560
2020-11-19 1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4]1247号
文件名: 关于核定龙岩卷烟厂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4-1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龙岩卷烟厂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国税函[2004]1247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4-11-11  失效日期:2009-05-01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385号),本文自2009年5月1日起全文失效。】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核定龙岩卷烟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闽国税发[2004]218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的规定,对龙岩卷烟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龙岩卷烟厂  七匹狼(SP200) 25×(54+30)全包装     136.24
  龙岩卷烟厂  七匹狼(SP300) 25×(54+30)硬盒翻盖    194.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