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5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962|回复: 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11-14 10: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确保广大企业能够及时、准确享受上述政策,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公告》明确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二)明确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方法
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
具体判断方法为: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示例如下:

例1.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1季度
120
200
2000
4000
150
2季度
400
500
4000
6600
200
3季度
350
200
6600
7000
280
4季度
220
210
7000
2500
350


解析:A企业在预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指标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从业人数
季初
120
400
350
220
季末
200
500
200
210
季度平均值
120+200)÷2=160
400+500)÷2=450
350+200)÷2=275
220+210)÷2=215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160
160+450)÷2=305
160+450+275)÷3=295
160+450+275+215)÷4
=275
资产总额(万元)
季初
2000
4000
6600
7000
季末
4000
6600
7000
2500
季度平均值
2000+4000)÷2=3000
4000+6600)÷2=5300
6600+7000)÷2=6800
7000+2500)÷2=4750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3000
3000+5300)÷2=4150
3000+5300+6800)÷3=
5033.33
3000+5300+6800+4750)÷4=4962.5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150
200
280
350
判断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从业人数超标)
不符合
(资产总额超标)
不符合
(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例2.B企业2019年5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2季度
100
200
1500
3000
200
3季度
260
300
3000
5000
350
4季度
280
330
5000
6000
280


解析:B企业在预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指标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从业人数
季初
100
260
280
季末
200
300
330
季度平均值
100+200)÷2=150
260+300)÷2=280
280+330)÷2=305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150
150+280)÷2=215
150+280+305)÷3=245
资产总额(万元)
季初
1500
3000
5000
季末
3000
5000
6000
季度平均值
1500+3000)÷2=2250
3000+5000)÷2=4000
5000+6000)÷2=5500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2250
2250+4000)÷2=3125
2250+4000+5500)÷3=3916.67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200
350
280
判断结果
符合
不符合
(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符合
(三)明确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通知》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3.C企业2019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是此后的第2季度和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第1季度至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解析:C企业在预缴2019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过程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预缴时,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50
100
200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50×25%=12.5
100×25%×20%=5
100×25%×20%+200-100)×50%×20%=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万元)
12.5
0
5-12.50,本季度应缴税款为0
15-12.5=2.5
已纳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12.5
12.5+0=12.5
12.5+0+2.5=15
减免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50×25%-12.5=0
100×25%-5=20
200×25%-15=35


(四)明确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
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公告》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明确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不同,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条件与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关调整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企业。
三、《公告》执行时间
《公告》是与《通知》相配套的征管办法,执行时间与其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