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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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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件编号: |
威住〔2020〕11号 |
文件名: |
关于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0-11-09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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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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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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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自即日起,职工在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户籍限制,其他条件仍按原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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