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维护纳税人正常用票权利,确保税务改革前后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保持票种、分类代码和发票基本式样不变的基础上,对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及防伪措施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务机构改革系列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是我局制定《公告》的主要依据。
三、公告的具体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实际,《公告》所列内容是主要为普通发票调整情况,共3个方面,分别为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调整发票名称、调整发票防伪措施。
四、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