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787
Tax100会员
3352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山东
›
十一月征期您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来啦!(一) ——社会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93
|
回复:
0
十一月征期您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来啦!(一) ——社会保费类
[复制链接]
山东政策君
山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4600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460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288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460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288 积分
积分
24600
发消息
2020-11-7 02: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菏泽税务
标题:
十一月征期您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来啦!(一) ——社会保费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3MjEyOA==&mid=2247490069&idx=1&sn=4a4169d76c76f5dfabeda40a5106e3a8&chksm=a6cf9e9a91b8178c13294f2e0b66a3f3c92ee7ef40a1b6f7e36972715c519a55d6dd007828e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6
二维码:
-
根据前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分析的纳税人和缴费人来电咨询情况,我们整理了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度较高的部分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期为社会保险类热点问题,其余类型热点问题将会在征期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目录
1.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山东省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2.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收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3.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费?
4.山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5.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自主缴纳社保费?
6.微信缴费时出现“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时该如何处理?
7.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8.山东省城乡居民多缴的社保费可以退费吗?
1.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山东省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6号)第一条征收范围规定,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2.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收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人员变更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企业应于每月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
3.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20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自助办税(费)终端、单位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
4.山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20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5.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自主缴纳社保费?
答:山东省内城乡居民自主缴费方式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缴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办理。
(2)通过微信端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注册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3)通过支付宝端缴费: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确认授权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
(4)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在弹出页面点击右上角的“登录”,在弹出页面下方扫描“移动办税”二维码,下载app
(5)通过银行柜台、银行移动终端、银行二维码或银行手机APP等:根据银行要求提交资料进行缴费。
(6)通过税务局办税大厅缴费(不推荐):带身份证到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缴费。
注:不推荐原因——若缴费环节存在问题,缴费人可能需多次往返大厅;部分地市未开展该项服务;大厅人多排队耽误时间。
6.微信缴费时出现“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时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出现上述提示,则需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当前缴费人尚未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办理参保登记。
第二种情况,近几日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但该参保登记信息尚未传递到税务机关。
第三种情况,去年缴纳过居民医保的,也有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况,主要依据各市医保当地政策。如济南,①原采取集体申报方式办理参保登记的村组、学校、社区,今年仍由集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同医保往年范围一致),请等待原集体通知。如需自行缴费,需要先向村组、学校、社区询问是否已办登记。②原莱芜地区缴费人需要全部重新登记,更新为济南格式,包括新生儿身份居民。
7.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答: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查询途径如下:
(1)缴费人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
a.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app: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局后,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自己)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b.通过微信端:缴费人登录山东税务公众号后,进入“社保费”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自己)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缴费人注册登录后,选择“社保查询”模块,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c.通过银行柜台:查看交费时的银行回单。
d.通过税务局办税大厅(不推荐):带身份证到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查询。
注:不推荐原因——若缴费环节存在问题,缴费人可能需多次往返大厅;部分地市未开展该项服务;大厅人多排队耽误时间。
(2)缴费人查询代他人缴纳的缴费记录
a.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app: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局后,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代缴人并没有在列表管理中删除过代缴人,并替代缴人缴费成功。)选择代缴人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b.通过微信端:缴费人登录山东税务公众号后,进入“社保费”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代缴人并没有在列表管理中删除过代缴人,并替代缴人缴费成功。)选择代缴人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c.通过银行柜台:查看交费时的银行回单。
(3)缴费人查询通过所在村委会代缴的缴费记录
由村委会有关人员以虚拟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点击“我要办税”——“委托代收社保费”——“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城乡居民虚拟户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根据提示操作打印缴费证明。
(4)缴费人查询通过第三方委托代收机构代缴的缴费记录
第三方委托代收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委托代收社保费”——“查询统计”——“城乡居民虚拟户明细数据查询”,根据系统提示操作。该查询结果可以导出。
(5)通过人社部门查询社保费缴纳记录。
8.山东省城乡居民多缴的社保费可以退费吗?
答:城乡居民社保费:(1)联系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根据要求提交资料,等待人社、医保部门审核后,通过人社、医保部门退还。
(2)济南辖区缴费人登录“济南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办税导航”,在社保退费模块下发起微信退费,提供相关资料,等待人社、医保部门审核后,符合退费条件的由人社、医保部门退还。其他市局将陆续上线该功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线咨询:
1.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12366”进入“12366智能咨询”进行咨询。
2.进入“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综合服务”-“即时咨询”进入“税博士”进行咨询。
3.进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咨询”,通过“智能咨询”或者“在线咨询”进行咨询。
往期链接:
十一月征期您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来啦!(二) ——增值税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省级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福建
山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