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及税务机构改革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共139件,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27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2件。主要情形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灭失、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
最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