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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有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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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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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02: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纳税信用管理有了新规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191313&idx=1&sn=157f2474a23b6b3110678a64e661a03e&chksm=85e70cd2b29085c4bd19fc66076fd34cdc8413d950b0e83d126e4863654c2bf9ae40b0edb10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8
二维码: -


纳税信用管理有了新规定
赶快点开视频了解
?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9/341_1603910454690.mp4

核心点一
符合条件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可以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019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
?


核心点二
2020年度评价起
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
近三个评价年度内
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
从100分起评
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
从90分起评
?




核心点三
2019年度评价时起
如果是因为评价指标得分被评定为D级
可以不用再承担D级评价保留2年、
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的后果
只承担次年评价时加扣11分的结果即可
被直接判定为D级的除外
?




核心点四
对评价有异议
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
《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
进行复核
?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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