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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法发〔2013〕252号 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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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004/t20200426_1883048.html
发文单位: 北京人社局
文件编号: 京人社法发〔2013〕252号
文件名: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法发〔2013〕252号 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2-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人社局
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京人社法发〔2013〕252号


京人社法发〔2013〕25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予废止、失效的文件55件。现将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宣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宣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宣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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