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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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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004/t20200426_1883166.html
发文单位: 北京人社局
文件编号: 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
文件名: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4-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人社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


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统计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力资源(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标准及评价程序,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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