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0
  • Tax100会员 32535
查看: 821|回复: 0

[社保]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能发〔2014〕267号 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民办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10-24 1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004/t20200426_1882984.html
发文单位: 北京人社局
文件编号: 京人社能发〔2014〕267号
文件名: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能发〔2014〕267号 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民办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12-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人社局
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民办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4〕267号


京人社能发〔2014〕 26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后,准予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培训学校,分别开展部分国家统考职业、新职业或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北店外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轻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海淀区培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市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见附件),开展新增职业(工种)的培训。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及增项手续,接受属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日常管理。

三、各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照通知内容,为属地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理发(换)证、增项、编号升位等手续,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附件: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西城区:
1、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一级)
2、北京市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
3、北京市北店外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三级)、西式面点师(职业资格三级)
丰台区:
4、北京轻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装饰美工(职业资格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三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摄影师(职业资格三级)
海淀区:
5、北京市海淀区培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二级)
大兴区:
6、北京市市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资格三级)、汽车维修电工(职业资格三级)、机械设备安装工(职业资格三级)、保洁员(职业资格三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