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7
  • Tax100会员 33571
查看: 431|回复: 0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10-23 0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0979050&idx=2&sn=d75e365ff17faa4e472f3aa4976ce4e8&chksm=f76a8698c01d0f8eb70845ffb2553646fa6111df208409959ad523283b982a11efe37c675b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2
二维码: -






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一家药品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国家新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
相关链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997_160341660978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