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98
  • Tax100会员 32653
查看: 522|回复: 0

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855
2020-10-21 02: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卫税务
标题: 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NzY2MDM3OA==&mid=2247491927&idx=4&sn=b916801d43b58b1994916a394e3c2f48&chksm=ebc8e162dcbf68745f9f8eb5e47a0feebf35dfc4fb6694a42c18db127d9eed29fe3fef9ab51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0
二维码: -

问: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汽车租赁业务,属于注释中的现代服务。如果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符合条件,则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654_160321745950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