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宣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成立,并明确新机构的职责范围、管理体制、印章使用、办公地点等事宜。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新机构成立的时间。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二是明确了新机构的管理范围。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三是明确新机构的管理体制。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四是公布了新机构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771-5538058;同时在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联系电话:0771-570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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