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社局
关于印发《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和《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标准(试行)》的通知
青人社厅发〔2020〕98号
各市、自治州委宣传部、党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部署,为健全完善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旅游厅、省社会科学院共同制定了《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青海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2020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