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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申报纳税,这组问答能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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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26 00: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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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申报纳税,这组问答能帮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21546&idx=1&sn=7f5cdeb9acc754db2996310843b664da&chksm=97ee912fa0991839cce321b6c5a1194f00d90f00d963cfc543d8a3c3b36acd1af660a1dba97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5
二维码:
-
01
问
我在湖北省武汉市经营着一家小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三季度预计销售额20万元。请问在三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提供的情况,小超市三季度的总体销售额预计在20万元左右,您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02
问
我公司是在湖北省宜昌市从事广告服务业的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40万元,按照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申报?
答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13号) 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提供的情况,你公司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应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5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
03
问
我公司是广东省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今年三季度含税销售收入50.5万元,按照规定,三季度销售额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申报?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你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具体来说,你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销售额50万元[50.5/(1+1%)=50]的合计数5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万元(50×2%=1),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应栏次。
04
问
我是上海一家按季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业务适用3%征收率,三季度预计不含税销售额为25万元,未开具发票,请问在三季度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第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提供的情况,三季度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对应本期免税额0.75万元[(25×3%=0.75)],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 (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果你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05
问
我公司是重庆市一家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预计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同时我公司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你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栏至第7栏依次填报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在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40]。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40万元,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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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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