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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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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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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5 02: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日照税务
标题: 2020年9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E0MDc5OA==&mid=2456187479&idx=2&sn=61d8b8572e7defcad4a593f6b15cde4c&chksm=8782eb46b0f562505274ee5b6829feaf2c97e5980540dac773b78e17be8ddc1e55470720f46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4
二维码: -


1.主附税费合并申报模块包括哪些税费种,提示附加税单独申报原因应怎么选择?
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合计七个主附税费种。
提示“单独申报附加税原因”,是因为“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已实现填写完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表后,主税已申报信息自动带入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如未填报增值税和消费税,先申报附加税费时会提示,如下图:

您可在 “单独申报附加税原因”下拉列表项中选择相应情况:

选择“其他”原因时,可进一步填写详细情况,选择填写完成点击“保存”,然后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填报。

2.我单位已经完成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何契税申报选择税源标志为土地税源或房源时无法带出?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契税时,如果选择房源信息,应先完成“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或“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如果选择土地税源,应先完成“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通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房源或土地,无法进行契税申报。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通过“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模块进行相关信息采集后,再申报契税。

3.我单位已填写并提交增值税普通代开发票申请,因有特殊情况需要作废,应怎么操作?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普通发票作废”,如下图所示:

点击右侧“作废”按钮,输入作废原因:

注意:
(1)已领取纸质票的,纳税人需携带代开发票全部联次交回办税服务厅,您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作废发票邮寄”功能填写邮寄申请,选择邮寄方式邮寄;
(2)代开发票作废后涉及需要退税、抵税的情形,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申请办理。

4.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报表中“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写的是2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税款应该全部减免。为什么“应补(退)税额”仍计算有税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规定,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这条政策是适用于企业,如纳税人税务登记注册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适用该条政策,“应补(退)税额”正常计算。

5.自然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自然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房产交易”模块下的“房产交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查询打印房产交易相关完税证明;如需查询更多税费种的完税证明,请通过“我要查询”—“查询打印”模块,点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操作。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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