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明确纳入省局监控的 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报送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为建立和完善全省税务系统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纳入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报送流程公告如下: 一、纳入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财务数据采集统一使用《山西重点税源财务报表采集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shanxi.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重点监控企业财务人员按季录入相关数据并生成合规的数据文件。 二、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文件报送纳入税收征管流程的纳税申报环节,由重点企业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纳税申报时,将数据文件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上传报送,数据文件正确上传后,不再填报其他财务报表。 三、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按季采集和上传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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