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662
  • Tax100会员 27870
查看: 72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0-5-28 12: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zxwj/201805/t20180509_173895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年05月11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