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03
  • Tax100会员 32538
查看: 953|回复: 2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职〔2020〕344号 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工等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调整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9-23 10: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qtwj_17340/20200921/t0035_139404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职〔2020〕344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职〔2020〕344号 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工等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调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9-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工等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调整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0〕3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目录中电梯安装维修工等30个职业将于今年年底前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详见附件),本市今年职业技能鉴定仍按原计划安排实施。上述职业资格鉴定申报于2020年9月15日结束,今后将停止受理上述职业资格考试的鉴定申报,不再组织鉴定考试发证,培训机构应不再组织与上述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班的招生和培训活动。
  二、根据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要求,上述职业相关后续工作安排为:
  (一)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将继续做好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二)2020年9月15日(含)前已完成鉴定申报和缴费的考生,如本人不愿意继续参加鉴定,鉴定费可全额退还;如本人愿意继续参加鉴定,可安排其参加一次鉴定。
  (三)符合条件的补考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一次补考鉴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申报和缴费。
  (四)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本市已参加“双证融通”试点的职业院校学生和培训机构学员、企业认定并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将继续按原培养方案执行,保证政策不断线,使学生(学员、学徒)毕结业时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应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五)有关鉴定考试具体组织安排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自2020年9月16日起,电梯安装维修工等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30个职业不再纳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2020年9月15日(含)前已在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开班注册的补贴培训学员,仍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工作衔接;相关培训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并对学员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调整目录(共30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 下载附件
  •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调整目录(共30项).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调整目录(共30项).doc

50.5 KB, 下载次数: 44

点评

沪人社职〔2020〕344号  发表于 2021-3-10 14:43
沪人社职[2020]344号  发表于 2021-1-26 11: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