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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新开业加油站统一核算汇总纳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兰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2010-2012年期间新增加油站统一核算汇总纳税的请示》(兰国税发〔2010〕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新开业的加油站(名单附后),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纳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2006]114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税局 甘肃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跨区域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08]84号)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附件: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新开业加油站名单(第三批)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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