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部分表证单书效力的通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2018年6月15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下一步市、县级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完成机构挂牌等事宜。在此过渡期间,以下供纳税人使用或向纳税人出具的表证单书(见附件)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其效力不受影响。待机构挂牌到位后,将对此类表证单书作统一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
省局挂牌后含“国税”、“地税”字样仍继续有效的20份表证单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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