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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做好全省国税系统2012年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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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12/5/3/art_70_166261.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国税系统2012年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5-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国税系统2012年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全省国税系统2012年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如下,请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上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精神,深刻认识治乱减负工作对维护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贯彻执行好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税收政策规定。

  二、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税务干部治乱减负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税收文化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突出抓好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树立大局观念和优质服务的思想,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树立甘肃国税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

  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坚持定期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与行政管理行为并重,努力实现税收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完善税收执法中有关告知、回避、调查取证、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通过程序设计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明确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重点,合法合理地行使处罚裁量权,并逐步规范核定征收、税务审批等各项工作的行政裁量权。四是坚持多渠道依法处理涉税争议。树立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理念,坚持“先告知,后处罚”原则,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程序,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五是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和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六是改革税收管理方式。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从机制上保障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核心业务,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提高税收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要将法治关口前移,引导、帮助国税干部和纳税人进一步防范涉税法律风险。

  四、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健全税收政策宣传机制,进一步增强税收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政策解读辅导,增强政策透明度。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政策落实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增值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严格执行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3年内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等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切实提高减免税审核审批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时限、程序办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加强风险防控,落实管理监控,及时准确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积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定期有针对性对各地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优惠政策顺利实施。五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深入分析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和完善。

  五、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紧紧围绕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纳税服务实效。一是增强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深化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深刻认识纳税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税收中的积极作用,将其作为提升甘肃国税形象的重要抓手和途径,站在守法律、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关注个性化需求,加强税收政策辅导。推广运用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统一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口径。三是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尽快完成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规范12366热线运行管理,努力打造12366纳税服务品牌。全面落实《办税业务规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健全合作制度,提升合作效能。四是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努力实现窗口单位征纳“零冲突”。开展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健全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五是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优化评定等级标准。探索建立全省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数据库,实现纳税信用等级自动生成和动态管理。逐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激励和监督措施,建立信用等级信息共享制度。六是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重视纳税服务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加强服务质量考评,全面提升纳税服务实效。对照现有的制度和规范,认真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大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结合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减负工作安排,全省国税系统2012年减负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下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指南》。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纳税人全面熟悉和掌握办税的流程和具体的要求。二是制定下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将国税部门的办税事项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完善纳税人诉求分析响应机制。通过纳税人座谈会、定点联系企业、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全面掌握纳税人诉求,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从纳税人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环节入手,减轻纳税人负担,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四是全面落实《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广泛宣传纳税人权利和救济渠道。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扩大纳税人维权组织,提高纳税人维权意识。五是严格涉税中介管理。坚决禁止强制代理和指定代理。六是严格整顿规范收费项目。规范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收费,杜绝强制或指定报刊杂志征订,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上述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七、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对于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省国税系统个别单位有预征税款和强行向企业摊派征订刊物等问题,经过省局调查落实,虽然没有发现为了完成任务,提前向企业征收税款和强行向企业摊派征订刊物等问题,但说明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各级国税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年的治乱减负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如果今年各地被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出存在涉及治乱减负相关的问题,省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在2013年1月15日前将治乱减负工作的相关开展情况总结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深入优化纳税服务。要做好2012年治乱减负惠企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时上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治乱减负惠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把我省国税系统的企业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治乱减负惠企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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