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18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欠税走逃、失踪户名单(截至2018年6月30日).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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