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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收藏这些问题,税收优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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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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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7 14: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重点群体:收藏这些问题,税收优惠就明白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489721&idx=1&sn=d4a5751c4c4465ab80661cc37cb54413&chksm=ec19cb36db6e4220b540922082d6a762c6d3a014d67ac740216d84ec72f094b2a8ad16be0c4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7
二维码: -

本期为重点群体整理~
1
问: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苏州大学的大学生,打算近期自己创业,请问,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您如果在今年年底前开始从事个体经营,可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即可以直接享受扣减税款的优惠,无需再行申请。
2
问: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扬州大学的大学生,现在正在联系工作。请问,如果有企业招录我,企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江苏省纳税人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即可以直接享受扣减税款的优惠,无需再行申请。

3
问: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南京大学的大学生,毕业后一直在自己创业和就业之间犹豫,现在我找到一个项目,打算自己创业。请问,还能享受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吗?如果不能的话,能享受什么优惠呢?需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内开始享受优惠,您是去年毕业的,去年没有享受优惠,今年不能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但如果您创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或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下)可以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即可以享受优惠。
4
问:我是一名已经失业半年的人员,现在企业经营情况都不好,我自己以前做过厨师,现在我打算在家门口摆个小吃摊。请问,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吗?都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江苏省纳税人享受的标准为每户每年14400元。
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即可以直接享受扣减税款的优惠,无需再行申请。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货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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