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对增强广大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营造社会理解、支持的税收发展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税收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形势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税建设,在全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就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税收法治文化是税收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共性与税收行业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与税收法治进程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税收工作者和纳税人在日常涉税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共同价值追求与行为方式,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基础。和谐税收首先是法治税收。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有效弥补税企关系文化建设的“鸿沟”,使“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建设更加具体化,更有针对性,更具时代性。税收首先是一个法律概念,构建和谐税收需要由高度发达的法治文化来支撑和塑造,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而且更需要尊崇法治精神、敬畏法律权威、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的良好文化环境。税收法治文化既是构建和谐税收的必备要素,更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选择。 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法治国税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2012年2月,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国税的奋斗目标。当前,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建设和税收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有利于为法治国税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有利于创造具有行业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先进税收文化,对全面构建法治国税,促进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迫切要求。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推动工作、深化改革的能力。提升国税干部的法律素养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所在。坚定不移地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在理念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在形式上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整体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普法和依法治理成为国税机关的自觉行动,使依法办事成为国税人员和广大纳税人的主动追求。 二、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及税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通过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税收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制度层面、行为层面的法治之间的渗透、融合和对接,教育引导税收工作者和广大纳税人树立税收法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权责统一意识,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使法治成为征纳双方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为建设法治国税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国税系统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实现“五个提升”目标,即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建成一批税收法治文化长廊、基地等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平台,推出一批优秀税收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税收法制宣传精品项目,树立一批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税收法治文化的凝聚引领作用,使全省国税系统法治文化创作能力显著提升,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国税人员的爱岗敬业意识和文明执法程度显著提升,国税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显著提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度显著提升。 三、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原则要求 大力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必须遵循服务大局、循序渐进,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服务、以人为本,吐故纳新、重在实效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要注重基础性。法治文化决定着法治的走向,是法治之源。税收法治文化建设要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首先是要培育信仰法律的理念和精神。要在全系统深入宣传法律“规范、引导、促进、保障”的基本价值作用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目标追求,树立“公权有边、依法保护私权”、“权力是双刃剑”的理念,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救济权。 要赋予时代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要坚持面向税务人员、面向纳税人、面向社会,丰富发展税收法治文化的时代内容,突出依法行政“治内、治官、治权”的重点,敬畏法律授权,秉公慎用公权,制定决策、出台制度、规范行为,都必须以法治意识来引导,以法治思维来研判,以法律手段来实现,使决策、执法、监督、惩防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要增强针对性。要紧紧围绕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反复性和共性问题,强化法治要求和税收工作制度建设与各项业务的具体融合,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把法治的原则精神尽可能转化为符合国税系统实际工作情况、易判别、可操作的具体标准,使法治文化的力量转化为国税工作的执行力。要教育引导国税干部从思想上切实强化服务、程序、证据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执法风险防范能力。要依法规范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法界定征纳双方的责任,做到不混淆、不代替、不缺位、不越位,真正实现依法管理与依法保护权益的有机结合。 要突出行业特色。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税收的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和有机融合,开放思维,扩大视野,增强理论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应当突出“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的基本理念,注重对内提升法治文化素养,对外强化税法遵从意识。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部署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促进全社会不断凝聚依法治税共识,税收、税制、税收政策包括优惠政策由法律规定;切实防止和制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现象,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注重探索税收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努力形成具有税收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税收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措施 (一)开展税收法治文化活动。在国税干部中深入开展税收法治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法治、公正、效率、廉洁”的管理服务理念。定期举办“税收法治文化讲座”,每年有计划邀请国内相关领域高水平法律专家学者授课,形成制度,定期举行,就重大涉法议题、法治时政等话题开展交流研讨。建立“税收法治文化书架”,倡导“公共图书”理念,减少书籍资源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开设“税收法治文化论坛”,通报情况,交流学术,打造系统内外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高端交流平台。同时,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成果展,开展“法治案例”、“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示工作,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二)创新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主导作用,探索“党委政府倡导、税务部门运作、社会参与、纳税人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形成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充分体现纳税人在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搭建社会及纳税人参与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平台,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之间的内外联动,开发推广优秀税收法治文化作品,活跃基层民间税收法治文化活动。 (三)加强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纳税人学校建设,巩固推广提升“基地+学校”模式的品牌效应,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加强各类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税收法治文化基地。同时,全省国税系统要利用办税服务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税收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逐步完善部门和基层税收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 (四)推动税收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充分发挥优秀文艺文学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的重要作用,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并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喜爱的税收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全面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税收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运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和优质法治文化服务感染人、熏陶人、影响人。 (五)强化税收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积极拓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新途径,建立税收法治论坛举办机制,组织引导法学、税务理论界专家、税务工作者和纳税人代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准确把握税收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探索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改进税收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力求把法治文化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五、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五年普法考核验收体系。各级国税机关应统筹规划,注重特色,精心部署,充分激发税收法治文化创造力,形成“内外互动、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手段,推动工作。探索建立税收法治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积极打造国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具有地域、业务特点和工作特色的单位、部门文化,推动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平台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提高税收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文化环境, (三)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培育、推广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把好导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一地一品”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促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内容丰富,是一项长期系统的战略任务,关键是要把握发展新形势,顺应时代新要求,突出重点、讲求方略、务求实效。各地国税机关和内部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内外两种资源、两种力量,积极主动地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推动全省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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