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80
  • Tax100会员 32543
查看: 581|回复: 0

[公积金]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业务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28 10: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n32565715/n32565733/190122102025471247.html
发文单位: 青岛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业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9-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规范业务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柜面申报
  单位经办人持填写完备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份、新增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交归集柜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新增职工账户设立,打印《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单》,交单位经办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单位留存《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单》各一份(加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专用章)。
  二、报盘申报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到归集柜台拷贝住房公积金数据格式,在住房公积金数据格式中登记职工明细后,制作成文本文档连同新增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送交归集柜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新增职工账户设立,打印《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单》,交单位经办人核对并盖章确认。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审核专用章后留存一联。单位留存《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单》一份(加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专用章)。
  缴存单位可选择以上任一方式办理。
  特别提示: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不再受理职工新增开户业务申报。
  本通知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