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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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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0/79/post_79825.html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1-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东公积金通〔2015〕3号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通知》(东府〔20159 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从2015年1月26日起,调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6万元调高至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调高至7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
其中,夫妻双方正常缴满6个月的,分别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在不超过48万元范围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且不超过70万;配偶正常缴存但未缴满6个月的或缴存状态不正常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且家庭最终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8万。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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