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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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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6 10: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0/80/post_80143.html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7-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以东府办复〔2007〕405号文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作如下调整,现予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住房(指成套住房,包括独立厅、房间、厨房和卫生间,下同)每平方米单价(按建筑面积计,下同)低于4000元(含4000元),或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且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8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二、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至5500元(不含55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7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三、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500元(含5500元)至6000元(不含60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6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四、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6000元(含6000元)以上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5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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