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98
  • Tax100会员 32583
查看: 516|回复: 0

[公积金] 东莞市管公积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26 10: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0/80/post_80258.html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东莞市管公积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4-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莞市管公积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现就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