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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南京市某软件公司与员工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为居民纳税人。当月甲公司向王某支付了其2019年度完成绩效考核全年一次性奖金35万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40万,王某这两笔收入应如何纳税呢?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35万
根据政策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王某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50000÷12=29166.67元,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税额:应纳税税额=350000×25%-2660=84840元。
提醒一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二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40万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王某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纳税额计算: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人所得额:2019年度南京平均工资为124896元,因此免税收入为374688元,超过3倍数额部分收入为400000-374688=25312元。
第二步,按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5312×3%=75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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