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黑财规审〔2018〕26号
各管理局,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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