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60
  • Tax100会员 33580
查看: 522|回复: 0

【锦小税※答疑】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多缴部分能退还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8-12 14: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锦州税务
标题: 【锦小税※答疑】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多缴部分能退还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zM4ODE3Mw==&mid=2247498375&idx=3&sn=f8983292b660fbf07488ed62acf30ff5&chksm=e884db65dff3527332aeae235912ba49246fafec262207a7f7d261734082b5640df7468fbbd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2 14:19 编辑





相关问答
我们是黑龙江省一家大型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请问能否退还多缴的社保费?
答: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你单位5、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应该减半征收。如果你单位在政策出台前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你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你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编辑设计:锦州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465_159721201213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