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社局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评选表彰技工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评选表彰技工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 |
关于认真做好 2007 年评选表彰技工教育先进集体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技工学校: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技工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晋、人才强省战略,为推动我省技工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技工教育事业的积极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技工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进行表彰,现就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面贯彻党的职业教育方针,认真执行《职业教育法》,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或当地技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招生就业中,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2 、按照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确定适应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技工教育培训的发展规划,在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3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全省或当地具有表率作用。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条件
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技工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 、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 、办学思想端正,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勇于创新,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二、推荐名额及评选办法
山西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推荐名额 25 个;山西省技工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35 名(其中含 10 名优秀校长);山西省技工教育优秀教师推荐名额 50 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 )
各市、各部门在推荐候选人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公平评选、严格评审、认真把关。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不能搞照顾推荐。在推荐中,要注重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市的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由市劳动保障局向省劳动保障厅推荐,省属单位的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由主管部门向省劳动保障厅推荐。并在申报表(见附件 2 、 3 )上签字盖章。省厅将根据所报材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受表彰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限
为使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推荐单位务于 8 月 10 日前 将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有关材料报送省厅培训处。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 2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存为 WORD 文档以 U 盘上报。填写表格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文字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并用计算机打印。
联系人:段翠梅 乔文清 蔚 敏
联系电话: 0351 ― 3046385 3083318
附件: 1 、全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 2 、全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 3 、全省技工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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