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社局
关于委托招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通知
关于委托招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通知
晋劳社厅函[2008]426号
山西省就业指导中心、阳泉市劳动保障局、长治市劳动保障局、临汾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办法》(晋劳社厅发[2007]9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已开发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502个。经商省财政厅同意,请你们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报名及各项招聘工作。其中:阳泉负责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的人员招聘工作,长治负责长治医学院的人员招聘工作,临汾负责临汾会计学校的人员招聘工作,其他岗位人员均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招聘。同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用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2008 年度年检合格);
2、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并加注“就业困难人员”标志);
3、仍未实现就业的(社区出具的仍未就业的证明)。
二、其他要求
1、请你们按照各单位开发的岗位数量和工种,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做好招聘各个环节的组织准备工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文件下达招聘指标为各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3、认真组织做好招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配套工作,为招用人员提供相应的跟踪服务。
4、临汾、长治、临汾三市招聘及后续工作的具体事宜与省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顿海英 联系电话:5278333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指标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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