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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北京市管公积金 关于北京市南口农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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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0 11: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_300587/_300704/zfgjjdkzc/308762/index.html
发文单位: 北京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管公积金 关于北京市南口农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4-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管公积金
关于北京市南口农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贷款中心、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根据《关于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3〕67号)、《关于集资合作建房和危改、文保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政法〔2006〕3号)、《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政法〔2006〕11号)和《关于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批手续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7〕20号)文件规定,现就北京市南口农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贷款统一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北京市南口农场开发建设的昌平区南口镇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平管理部办理,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昌平支行。

二、该项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亚运村支行770账户,账号为:230101040008763。

三、管理部应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贷款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对贷款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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