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杭州市弹簧公司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杭州市弹簧公司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3]3号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杭州市弹簧有限公司大弹簧、发黑工列入特殊工种的请示》(杭劳社险[2002]18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发黑工”和“发兰工”属同工种不同名称,其劳动条件和“发兰工”相同,同属有毒有害工种,因此,杭州弹簧有限公司“发黑工”可按原国家机械工业部(86)机人字第81号文关于“发兰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关于要求将“大弹簧工”列入提前退休工种范围问题,因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无此工种规定,故不能列入。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