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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新克政发[2004]11号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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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新克政发[2004]11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新克政发[2004]11号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3-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4]11号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4]11号
  全文有效
  2004年3月15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批复》(新政函[2003]1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土地等级、适用税额进一步明确如下(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1: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
  一、克拉玛依区
  (一)一级土地区
  塔河路与林园路交叉处,顺林园路向东交红星路;沿红星路向南与天山路相交;沿天山路向东到胜利路,顺胜利路向南与红旗路相交;顺红旗路向西与友谊路相交;沿友谊路向北与鸿雁路相交,顺鸿雁路向西与塔河路相交,沿塔河路向北交于林园路。
  (二)二级土地区
  油建路与光明东路交叉处,沿光明东路向东交胜利路;顺胜利路向南交阿山路,沿阿山路向东交与交通路;顺交通路向北交朝阳公园的围墙,沿朝阳公园围墙向西交胜利路;顺胜利路向北到采油工艺研究院向西交前进路;沿前进路向北交无名路,沿无名路向西交前进路;沿前进路向北交局生活服务总公司的北边围墙向西交局生活公司仓库围墙向北交通讯连的围墙向西交红星路;沿红星路向北与阿山路的延伸线相交,顺阿山路的延伸线向西交塔河路;沿塔河路向南交西北路,沿西北路向西到市粮食局仓库向南交于林园路,沿林园路向东到体育局田径场围墙;沿围墙向南交于天山路,顺天山路向西交油建路。
  (三)三级土地区
  西环路与昆仑交叉处,沿昆仑路向东与东郊路相交;从相交处斜交于长征路,顺长征路向北交通讯路,沿通讯路的方向交友谊路,沿友谊路向北交文化路;顺文化路向西交塔河路,沿塔河路向南交夜市北边围墙;沿北边围墙向西交水星路,顺水星路向南交塔山路;顺塔山路向西交于西环路,顺西环路向南交昆仑路。
  (四)四级土地区
  除去一、二、三级之外的区域。
  二、独山子区
  (一)一级土地区
  从金山路、成都路交叉口起,向南沿金山路交于和田路,沿和田路向西至绿化带,拐向西沿绿化带至准南路,沿准南路向东交于金山路,再沿金山路向南交于南海路,沿南海路向东至安庆路,折向北距准南路南侧〖WT3BZ〗55米处,向东沿55米平行线穿越北京路45米进深,转向北沿45平行线至大庆路,朝西交于北京路,转向北交于成都路。北以成都路为界。
  (二)二级土地区
  围绕一级地以外的环形区域。与三级地界线是:西以油城路为界,北沿长岭路向东至东湖公园西侧垂直拐向北140米,沿140米折向东平行于长岭路之养路费征稽站,再沿北京路100米平行线向北至东村农副业基地南侧,然后折向东穿过北京路至36392部队军体训练场南侧延伸至北京路150米处,转向南沿北京路150米平行线至韶山路,沿韶山路至270米进深,折向南平行于北京路至长岭路,然后向东沿长岭路穿越南京路至70米进深,转向南沿南京路平行线至距离大庆路420米处,折向东交于青岛路。东以青岛路为界。南以防洪渠为起点至供电公司东南角,向北沿南北向路交于奎河路,向东沿奎河路穿越金山路、安庆路至天利建安公司南侧距北京路65米处,折向南沿65米平行线交于防洪渠,转向东沿防洪渠穿越北京路至70米进深,向北沿70米平行线交于奎河路,向东沿奎河路、六小南侧延伸至距南京路55米处转向南沿55米平行线交于防洪渠,然后向东沿防洪渠一直交于青岛路。
  (三)三级土地区
  二级地以外到土地定级范围线以内的土地。
  三、白碱滩区
  (一)一级土地区
  北以北兴路为界,沿北兴路向北至北亭路拐弯处,顺延至民族学校北侧、至北兴路。东以东四路为界,向南于217国道相交,沿217国道与东二路相交,折向南进深40米,沿40米平行线向西交于三园路延长线,向北沿三园路至距中兴路30米处,然后向西沿中兴路30米平行线交于新华路,折向南沿新华路交于跃南路,拐向西沿跃南路至距迎春路100米处,折向北穿过跃中路交于中兴路,转向东沿中兴路交于永安路,然后向北沿永安路至50米进深,转向东沿50米平行线穿越长建路至三环商贸中心西侧,转向北沿三环商贸中心西侧交于北兴路。
  (二)二级土地区
  围绕一级地以外的环形区域。与三级地界线是:沿跃北路交于迎春路,折向北沿迎春路交于建业路,拐向东至建业路、青泉路交岔口,折向北至145米进深,沿145米平行线向东交于三联路,向北沿三联路至鱼池西侧,折向东交于芙蓉路,沿芙蓉路、环亭路交于无名路,向南沿无名路至五亭路,向东沿五亭东路交于东四路,转向南沿东四路至五亭公园南侧,沿五亭公园南侧向东进深40米,转向南穿越朝阳路至完井公司北侧,沿完井公司东侧穿过217国道至60米进深,转向西沿60米平行线至钻井实业开发公司修配厂东侧,拐向西沿南通六建办事处至钻井运输公司修理部西侧顺沿至皇朝酒店南侧距217国道190米进深,继续向西沿120米平行线至试井公司南侧向北至217国道80米进深,继续向西沿80米平行线至泥浆厂南侧,向北沿迎春路至油库南侧,折向西至屠宰场,向北折向市五中西侧,沿市五中西侧向北交于跃北路。
  (三)三级土地区
  二级地以外到土地定级范围线以内的土地。
  四、乌尔禾区
  乌尔禾区城区土地整体划分为一个等级。
  附件2: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地区 土地等级及年税额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克拉玛依区 3 2 1 0.7
  独山子区 1 0.7 0.5
  白碱滩区 0.7 0.5 0.4
  乌尔禾区 0.4
  说明: 克拉玛依市所辖金龙镇、三平镇、百口泉、五五新镇属非建制镇,开征条件不完全具备,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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