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全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制定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