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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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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件编号: |
宁政函[2012]139号 |
文件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政函[2012]13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
发文日期: |
2012-07-1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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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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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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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宁政函[2012]13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宁政函[2012]139号
全文有效
2012年7月12日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2—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40%地方留成减免征收的请示》(宁东铁字〔2012〕106号)收悉。按照2012年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7)精神,同意对你公司2012年—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减免,请你公司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做好“银广夏”重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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