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38
  • Tax100会员 28120
查看: 496|回复: 0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汇府办发[2015]179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6197
2020-8-5 12: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汇府办发[2015]179号
文件名: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汇府办发[2015]179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8-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5]179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5]179号
  全文有效
  2015年8月27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汇川区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的征收管理和税源监控,准确掌握全区税源底数,确保税收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汇府发[2015]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标
  通过区直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协作配合,进一步摸清我区镇城土地使用税扩界调标后的税源基础信息,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堵塞征管漏洞。
  二、清查范围
  本次摸底清收的范围是所有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范围按照汇府发[2015]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清查方式
  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保证清查工作质量,本次清查采取“边清理边入库,先大项目后小项目,先单位后个人”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正勇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长萍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龚光翼 区地税局局长
  王登平 区国土分局局长
  刘 政 区政府办负责人
  胡隆俊 区财政局局长
  冯泽豪 区监察局局长
  罗顺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益彬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正勇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翁应红 大连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 阳 洗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柱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焕杰 董公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桂林 高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旭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巍 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永富 泗渡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地税局,由龚光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五、具体部署
  (一)培训宣传。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高桥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培训、宣传由区地税局牵头,利用新闻媒体、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QQ群、税务网站对纳税人进行宣传,并在金三期业务培训时对纳税人进行土地使用税新标准的培训宣传,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手里。董公寺、高坪、泗渡、板桥、团泽五个镇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培训、宣传工作由各镇牵头、区地税局配合,负责政策的解读并提供宣传资料。
  (二)税源摸底。以镇(街)为单位,全面将所辖区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户摸底,建立台帐。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和高桥镇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摸底工作由区地税局组织实施,镇街配合;董公寺镇、高坪镇、泗渡镇、板桥镇、团泽镇的土地使用税摸底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地税局派员配合。
  (三)征收执行。由区地税局牵头负责,根据各镇(街)的摸底清收台账,从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各镇(街)抽调人员组成征收执行小组进行征收,保证税款足额征收入库。
  六、摸底清收时间
  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摸底清收时间从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结束。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摸底清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是对税收秩序的一次综合治理,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途径。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到层层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本次税源摸底清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本次税源清查范围广、时间紧,相关部门要服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按照“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参与清查、清查信息共享”的要求,相关部门要落实本次清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
  (三)加强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清收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摸底清收工作质量。
  (四)建立相关制度。为确保摸底清收工作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由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度,查找、分析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