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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黔地税发〔2017〕60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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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黔地税发〔2017〕60号
文件名: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黔地税发〔2017〕60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6-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
黔地税发〔2017〕60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
  黔地税发〔2017〕60号
  全文有效
  2017-6-6
  各市、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贵安新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贵州双龙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决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60号)要求,推动我省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现就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新的减税措施,制定本宣传辅导培训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落实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税收工作实际,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规范有效的载体和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全社会持续性开展新减税措施的普及性宣传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新减税措施政策,确保应享受减税措施的纳税人“尽知会做”,为新减税措施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面向税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税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此次减税措施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熟练操作相关办税系统。
  二、全面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
  (一)公告宣传。各地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以及多媒体设备进行宣传,在公告栏进行张贴。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及时公布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
  (二)资料宣传。省国税局、地税局编印新减税措施政策宣传资料,在纳税服务场所无偿为纳税人提供新的减税措施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取阅。
  (三)上门宣传。各级国税、地税机关深入到企业,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方式,加强税企交流沟通,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的关键和要领,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四)座谈交流宣传。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召开座谈会宣传新减税政策及服务措施,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增强征纳互动,改进纳税服务
  (五)主渠道宣传。省国税局、地税局通过门户网站开设“新减税措施政策”专栏,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发布新的减税措施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并利用12366短信平台、电子邮箱、QQ群、微博等新型介质,为纳税人提供宣传服务。
  (六)媒体宣传。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在2017年6月上旬开展“新减税措施税收政策宣传周”活动,积极主动向省内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各大新闻媒体报送新闻宣传稿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七)社会力量宣传。充分发挥工商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的减税措施的宣传,扩大减税措施的社会影响。
  三、迅速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要覆盖税务干部和所有纳税服务一线人员,包括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2366热线坐席人员,以及承担其他受理咨询解答、投诉举报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政策培训:对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6项到期政策延续执行组成的1+4+6组合优惠政策进行细化讲解,帮助一线服务人员正确掌握每一项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享受条件和计算方法等,确保准确理解此次减税政策的政策内涵,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
  2.服务培训: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60号)明确的10项具体服务举措进行系统培训,严格落实服务制度、扎实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减税措施落地。
  3.操作培训:结合减税措施带来的申报表、发票开具等具体操作变化开展办税流程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税务干部能够清晰地掌握办税流程,熟练地掌握操作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最高效的减税服务。
  (三)培训要求
  1.政策培训和服务培训要在6月9日之前完成,为纳税人办理和咨询做好准备;操作培训结合系统部署、联调和用户测试的时间有步骤开展,确保系统操作流畅,杜绝因操作不熟练甚至操作错误导致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延长。
  2.要积极协调业务部门的专家亲临授课并提供详尽培训资料,保证培训统一、权威、准确。
  3.国税、地税要加强合作、联合培训,提升一线人员受理涉及国税、地税业务咨询解答的能力,实现政策一个口径、受理“照单全收”;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衔接制度,杜绝由于回答不了国税、地税业务问题而出现的分段负责、相互推诿现象。
  4.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一线人员培训时间,通过轮训等方式,确保培训有效、工作有序。
  5.在组织开展业务大比武工作中,增加新减税措施政策的内容,确保比武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此次减税措施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熟练操作相关办税系统。
  四、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
  (一)现场辅导。各级国税、地税机关组织政策专家团队强化在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及时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涉税辅导,也可以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由税源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上门辅导和约谈辅导。
  (二)网上视频培训辅导。省国税局、地税局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引起的申报表变化,录制操作视频、制作样表,发布在纳税人学堂,以远程视频形式辅导纳税人办理新减税事项。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实体面授。各级国地税机关通过举办纳税人座谈会、纳税人学堂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新减税政策及服务措施,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增强征纳互动,改进纳税服务。
  (四)其他辅导方式。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纳税人微信群QQ群和专用咨询电话等形式及时辅导纳税人办理新减税涉税事项。
  五、工作要求
  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确保各项宣传辅导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负责在门户网站开设新减税措施宣传专栏、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12366和办税服务厅的宣传辅导培训工作;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等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新减税政策措施宣传资料内容、培训课件和师资,并负责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的内容梳理维护;各市(州)国税、地税局、县(市、区、特区)国税、地税局要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持续性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承办 办公室201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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