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7
  • Tax100会员 32622
查看: 675|回复: 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1996]375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3 13: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深地税发[1996]375号
文件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1996]375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07-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375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375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发[1996]127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我局已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九日下发了《关于我市收取过路桥隧道费统一使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收费定额发票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54号),并从当年6月1日起实施。但根据市局掌握的情况,个别收费站收取过路桥费仍没有使用由我局监制的收费定额发票,因此各分局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加强检查。对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我局监制的发票的应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