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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如何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案例]13000569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计算办法是: 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计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综合楼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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